济南市2015年专利资助标准解读
一、2015年资助标准的特点
1.导向更明确:按照“数量布局、质量取胜”的要求,兼顾数量与质量。
2.重点更突出:重点资助职务发明,尤其是企业发明。
3.更加促强扶优:对企业发明大户、高校院所发明大户、优势企业、名优中介进一步强化资助。有利于打造我市知识产权领域的名校、名企、名中介,实施名牌战略。
4.资助项目增多:共增加资助项目8项。
二、与2014年标准相比增加的资助项
1.贯标后的优势企业资助10万。
2.国家示范企业资助30万。
3.获中国专利金奖资助100万,专利优秀奖酌定。
4.获中国外观设计金奖资助20万,外观设计优秀奖酌定。
5.高校院所发明大户资助10万。
6.外地高端中介机构来济新设分支机构资助10万。
7.在济新设专利代理机构资助5万。
8.中介机构从事专利专项服务资助5-20万。
三、与2014年标准相比保留但调整的资助项
1.非职务发明申请费、实审费资助
2014年:经代理的缴费后资助,未经代理的授权后资助;
2015年:无论是否代理,一律授权后资助。
2.国外发明专利申请资助
(1)途径:2014年:限PCT与巴黎公约2种途径;2015年:所有途径,没有限制。
(2)条件:2014年:不需提交检索报告;2015年:需要提交检索报告,且要求具备授权前景。
(3)公开:2014年:无要求;2015年:非PCT途径需待公开后资助。
3.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
(1)实质审查:2014年无要求;2015年:非PCT途径申请的无实质审查就授权的国家专利不资助。
(2)欧洲专利:2014年一件欧洲专利可以申报多个国家的资助,最多可以给5个1万;2015年一件欧洲专利只能按一个国家资助一次,只给1万。
4.培育企业发明大户资助
2014年:分3档,分别资助2万、5万、10万;2015年只有一档,50件以上资助5万。
5.代理数量资助
(1)1500件以上:2014年每件资助400元;2015年每件资助500元。
(2)代理企业:2014年每件多资助50元;2015年没有。
(3)职务发明占比:2014年有要求;2015年无要求。
(4)相同点:电子申请率100%,300件以下不予资助。
四、与2014年标准相比没有变化的资助项
1.职务发明申请费、实审费资助:依然是按照费减后的应交额度给予资助。
五、程序变化
1.受理月份:2014年7个月份受理;2015年只有4个月份受理,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受理,分别是3月、6月、9月、12月。
2.公示:2014年无公示程序;2015年增加公示15日的程序,提高专利资助的公开度、透明度、社会监督力度。
3.支付方式:2014年是转账支票支付;2015年拟改为银行转账汇付,可以减少资助申请者往返次数,方便群众、节约能源和时间。
六、代理机构
1.申报申请费资助:不允许专利代理机构申报申请费资助,但能代办申请费资助,申请费资助的申报单位只能是专利申请(权)人,专利代理机构可以帮助专利申请人办理专利资助。
2.领取申请费资助:申请费资助只给专利申请(权)人,其收款单位不能是专利代理机构,也不能由专利代理机构的人代为领取专利资助资金(支票)。
3.申报时间:代理机构的应当申报的各项中介服务资助,一律在12月份申报。其他月份不再受理。
七、其他说明
1.参照省专利资助,我市首次明确外资及外资控股企业不予资助。
2.有共同申请人时,我市只资助第一申请人,且第一申请人的申请地址自申请日至授权日一直为济南市。
3.专利代理机构发生非正常专利申请时的处理标准:不足5件时,每出现1件扣全年资助额的5%,5件及以上取消当年全部资助。
4.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费资助:一律提供国家局收据原件,目的是避免重复资助。
5.国外发明专利申请与授权资助:享受山东省资助的可以再享受济南市资助。
济南市知识产权局
2015年02月12日